政策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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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大学关于开展专业(平台)实验室评估的通知

时间:2015-08-24 20:49:38   阅读:53   来源:本站

津大校教〔200342

签发人:郁道银

       

 


天津大学关于开展专业(平台)

实验室评估的通知

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印发世行贷款“高等教育发展”项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讨班纪要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03143号)文件精神及高教司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在完成我校基础课实验室评估的基础上,学校决定开展对专业(平台)实验室的评估工作。实验室评估工作是教学工作优秀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,是促进实验室的改革、建设与发展,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的重要手段,各级领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。现将“评估办法”和“评估标准”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研究,精心组织,做好学院自评和接受学校专家组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附件:1. 天津大学实验室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2. 天津大学实验室评估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名单

3. 天津大学专业(平台)实验室评估办法

4. 天津大学专业(平台)实验室评估标准

 

天津大学

二○○三年十二月十二日

 

(联系人:牛汝良;联系电话:27405748

主题词:教育 实验室 评估 通知